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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认定条件是什么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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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道路发生事故是有的,但是交通肇事以后千万不要逃逸,这不仅是为了伤者得到救治,也是为了自己。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交通肇事认定条件是什么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肇事认定条件是什么样的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赔偿项目

  (1)交通肇事如何赔偿

  1、调解协商赔偿;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诉讼赔偿。

  (2)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三、哪些人是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

  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肇事认定条件是什么样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交通肇事是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些人就是不想坐牢才逃逸,但这是不可取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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