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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02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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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如果当事人之间仍然不能解决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那么如果对方是在异地的应该如何起诉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异地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一、异地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依据我国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二、交通事故诉讼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4、法院立案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6、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7、裁定驳回起诉

  8、对法院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9、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10、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11、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12、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13、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三、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哪些费用

  诉讼费用由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其他费用三部分组成。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综上所述,因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如果对方在异地,那么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交通事故纠纷是侵权之诉的,可以在侵权行为地提起诉讼,我国法律对侵权行为地作出了广义的解释。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异地交通事故如何起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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