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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定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14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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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都有一些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发生,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之间肯定是需要进行责任认定的,然后双方才能确定赔偿事宜,那么交通事故如何定责?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如何定责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四)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机关并不是对每-个在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都能够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出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则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认定其负交通事故责任。

  对于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适用必须严格加以限制。首先对于应当适用推之责任的案件,不能适用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其次,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尽一切可能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确认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只有当确实不能确认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才能不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五)交通事故责任推定。

  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公安机关在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对当求人应负何种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行为。

  二、交通事故起诉需要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交通事故起诉多长时间开庭

  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证据收集的方法有以下三种:当事人自行收集、申请证据保全和申请法院收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如何定责"等相关法律知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划分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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