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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公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9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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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的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这样才能根据伤残等级来向责任人进行索赔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最新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公式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入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二、交通事故赔偿程序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

  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主次责赔偿需要划分吗

  残疾赔偿金要划分主次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按事故双方的过错比例来承担,比如有一方受伤,其残疾赔偿金不能得到的赔偿额还有5万元,其过错比例是40%,则对方应当赔偿60%,即3万元,其中的2万元,自行承担。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交通事故中的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来确定的,这点大家要注意。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公式等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同时我们提供专业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及时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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