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扣押车辆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8 12:57
人浏览

  广大司机朋友烂熟于心的一句话就是喝酒不开车,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影响注意力,这些违法行为都是严令禁止的,交警部门有权暂扣车辆,还有一些情况下,也是可以扣车,那行政扣押车辆期限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扣押车辆期限

  (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二)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三)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及期限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没有按要求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或者预付抢救治疗费用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四)当事人的其它证件在检查登记后,应当场发还。

  二、扣押车辆的停车费怎么收取

  1、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措施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但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与第三方约定天价看管费由被扣押的财产当事人承担,严重地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三、交警扣车的情形有哪些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行政扣押车辆期限”等相关法律知识。参与交通的每个人都应当遵守交通规则,需要大家一起维护交通秩序,对每个参加到交通中的人负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