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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事故致人死亡需要坐牢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3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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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发现有人受伤一定要及时进行抢救,生命是第一位的,如果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作为肇事者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其中除了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会有刑事责任,那么,交通意外事故致人死亡需要坐牢吗?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坐牢么

  事实上,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了积极的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在一定情况下,例如没有其他加重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偶犯,初犯,法院可能判处缓刑,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不用坐牢。

  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有从重情节,即使积极赔偿,也要判处有期徒刑。因为行为人的交通肇事使得他人死亡,其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这与判处刑罚所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不一样的,而这不能互相替代。

  二、交通肇事罪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怎么赔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意外事故致人死亡需要坐牢吗的相关内容,如果因为肇事者过错发生交通意外事故致人死亡,其行为很可能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是需要坐牢的,但可以通过积极赔偿、争取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来争取宽大处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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