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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分清零规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8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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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证是需要去参加开始才是有的,驾驶证每年是有12分的,但是有时候也会有需要清零的时候,但是大家还是不了解这样的一个规则的,所以可以了解一下的,所以驾驶证扣分清零规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驾驶证扣分清零规则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x日的零时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时止。

  3、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二、驾龄不满一年不能单独上高速

  对于新规中加强了对实习期驾驶人的管理,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实习期内的驾驶人不能单独上高速公路,必须要有三年以上驾龄的人陪同。第二个内容是,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就要注销驾照。这也意味着,辛苦考来的驾照瞬间就作废了,必须重新去驾校报名参加学习。而且,新规中还明确,如果实习期内,违反规定上高速的,可以处罚200元。

  对于实习期的界定,也有问题提出例如,如果2012年才拿到驾照,还不满一年,是否也要请个老手一起上高速。对此,交管部门表示,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三、驾驶证扣分的注意事项

  1、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2个月)扣分不满12分的,只要把罚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样进行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车管计算机系统便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全部清零。

  2、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扣分达12分的,则要到发证车管所或违法地车管所通过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可消除满分记录并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驾驶证扣分清零规则的相关介绍,驾驶证的扣分清零也是有一定的规则的,所以大家可以好好的去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大家可以好好的去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呢,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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