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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自学直考需要限定车辆限定路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3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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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公布了十六个城市作为试点,而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需要限定车辆,还有限定路线,这样子才能够确保自学人员的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自学”需限定车辆限定路线

  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的自学直考试点共有16个市(州),包括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

  为何选择这16地进行试点?《公告》指出,其原因是“根据选取不同区域、兼顾城市规模、体现典型性的精神,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市开展试点”。

  自学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在随车指导人员方面,他们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用于自学的车也要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加装后需要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在正式自学之前也有相关流程需要完成,自学人员要经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与应随车指导人员一起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地市级车管所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

  对于自学人员在学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公告》指出,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规定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但如果自学人员是在不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就要自行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木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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