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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类车须装行驶记录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6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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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必须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7类重点车辆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建筑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含小型教练车)。这些重点车辆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并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后,交警部门就可以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它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及数据输出。该装置不仅可加强对汽车运输企业和驾驶人行为的监督管理,而且能及时制止疲劳驾驶和车辆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车辆行驶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

  至于这7类重点车辆应该到哪里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惠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许来育表示,目前,公安交警部门没有指定哪家单位安装此设备,全部实行社会化安装,只要符合省地方标准DB44/T578—2009《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通用技术规范》的产品,并接入公安机关重点车辆监控平台就行。对于其它类型的车辆(小型教练车除外),是否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可由车主自行决定,已安装的车辆可以在惠州市车管所和市车管所江北服务站办理接入公安机关重点车辆监控平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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