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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交强险索赔投诉在协会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08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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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快速调解合同纠纷——首例交强险索赔投诉在协会解决

  8月4日郑州博大传媒公司的客户到协会投诉,称其在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又在人保公司购买了商业三责险、车损险和其他险种。出事故后,双方车辆都有损失,平安公司赔付交强险损失889元。后来平安公司又说根据保户提供的收据只有四百多元,让把多赔的钱退回平安公司。客户找人保公司让赔偿三责险的损失,人保公司说只能先由交强险赔付,在交强险限额不够赔付时,再由商业三责险赔付,保户的损失没超过交强险限额,人保公司就不再赔付三责险损失了。客户没弄清楚,到协会说人保公司不赔他们的三责险和车损险损失,保户说他们跑了多趟了,得不到解决,非常生气,才到协会投诉。

  协会在接到客户的投诉后,非常重视,首先把客户的情绪稳定下来,表示尽快了解情况。当天下午就召集人保公司、平安公司人员到协会来,对两家公司的赔付情况进行了了解沟通,弄清了事实,很快解决了问题。人保公司表示让客户将索赔材料交到保险公司,尽快赔付车损险损失。协会指出平安公司要求客户退回赔款是不正确的,平安公司也清楚表示因为事故科处理事故时简便了手续,双方车辆都有责任,互相赔偿,所以只有四百多元的收据,赔889元是对的,不再让客户退回赔款,使客户非常满意。

  通过这件投诉案的调解,反映出几方面问题,一是保险公司理赔业务还不太熟悉,回答问题有些随意,应该充分清楚情况以后再回答客户,这样就能减少投诉,避免投诉;二是客户反映问题有的地方不真实。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学习,提高服务质量,更快更好地做好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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