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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付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09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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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在有责情况下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标准是1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标准是2000元人民币。无责情况下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标准是11000元人民币等。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交强险赔付标准。

  有责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标准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无责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标准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交强险赔偿标准的应用

  发生交通事故时,本着交强险先行赔付的原则,不够的部分再由商业保险补充。例如一起有责赔偿30万元的致死交通事故,根据交强险赔偿标准,应先由交强险中的11万元赔偿,其余的19万元再由商业险赔付;如果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无责,那么同样会在交强险赔偿标准内做出赔偿,而由于三者险施行有责赔偿原则,这种情况下三者险是不负责赔偿的。

  2009年2月1日起,国内保险行业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有交强险的车辆互碰如果只有不超2000元车损、各方都有责任并同意采取“互碰自赔”的,就可以适用这一理赔处理机制。此举大大简化了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车主在索赔时也无需往返奔波,省时又省力,无疑是一条车险理赔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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