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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五大危害及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25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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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亲朋好友相聚,喝两口是人之常情,但前提必须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每个驾驶员都应该知道的道理,可还是有部分驾驶员“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喝完了酒照样开车。8日晚上,交警支队宣传科的民警给记者打来热线,他说晚上全市查车,邀请记者现场采访一下。

  亲朋好友相聚,喝两口是人之常情,但前提必须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每个驾驶员都应该知道的道理,可还是有部分驾驶员“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喝完了酒照样开车。8日晚上,交警支队宣传科的民警给记者打来热线,他说晚上全市查车,邀请记者现场采访一下。这一采访,发现问题还真不少。

  晚上8点开始,记者赶到了西南河岗。现场负责人介绍,支队出动机关和直属大队警力76人,在市区几个车流量较大的路口设置了7个检查点。检查刚进行了半个多小时,问题就接二连三的来了,其中有不少驾驶员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有的不系安全带,有的证件不全,交警按相关规定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处理。

  1个小时左右,交警仅在南大街和西南河的交叉路口就查到了3名酒后开车的驾驶员。

  一辆桑塔纳轿车驾驶员倒是很主动地承认自己喝了酒,测试结果是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是20.7毫克,按照规定每百毫升血液里的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就属于酒后驾驶,这位司机超了0.7毫克。他自己说,就喝了一杯啤的,“真倒霉啊。”该司机正懊恼,旁边交警接了话:“倒霉?你应该庆幸我们把你拦下了,酒后驾车出了事就晚了。”

  这边还没处理完,又查到一名酒后驾驶的司机。这位驾驶员态度很强硬,坚决不配合交警的工作,转身就要走,几名交警赶紧追了上去。僵持了半个多小时,这名司机终于接受了酒精测验,结果也属于酒后驾驶。

  当晚,交警一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3起,其中酒后驾驶17起,12辆车被暂扣。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发生事故的概率要高出16倍

  交警支队事故科统计,去年全年因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车造成事故死亡48人,与上年同期同比下降7.69%。而且酒后驾车的死亡事故大多发生在节假日和夜间。在这个时候,交警查到酒后驾驶的数量占到全年的1/4到1/3。

  先说一个喝酒害死自己的事故:

  喝了一顿酒丢掉两条命

  2005年12月,莱阳一名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一头撞在路边停放的一辆拖拉机车斗上,造成自己和6岁儿子丧命。

  当日,赵某开着借来的的摩托车,带着6岁的儿子走亲戚。吃午饭时,赵某喝了不少酒。下午4时许,赵某觉得酒劲快消了,不顾亲戚劝阻发动摩托车,带着儿子上路回家。

  由于酒劲发作,当他骑车行至国道204公路出口处东边路段时,没注意到前方一辆爆胎拖拉机司机放置的警示。摩托车撞到石头后没有倒地,而是借着惯性径直冲向拖拉机车斗。

  被送到医院时,赵某的儿子已死亡,赵某则于第二天凌晨3时许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介绍,赵某血液化验分析证实,酒精浓度已接近醉酒状态。

  再来看一个喝酒害死别人的事故:

  开了三年车撞死两个人

  2007年6月,招远泉山办事处范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215省道行驶,与大秦家镇杨某相撞,杨某当场死亡。事后对其血液进行检验后证明,范某驾车时属于醉酒状态。范某因无证驾车、醉酒驾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未经审验机动车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范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介绍,这是犯罪嫌疑人范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第二次被刑事拘留。三年前,范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招远市某村处,与宋某相撞,宋某抢救无效死亡,范某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酒后驾车的危害已超过疲劳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比例比没有喝酒的情况下高出16倍。但由于受到执法条件限制,减少酒后驾车的现象主要还靠驾车人自律。许多酒后驾车的驾驶员就这样成了“漏网之鱼”,从而助长了司机酒后驾车的侥幸心理。

  酒后驾车伤势往往较重

  死亡率和致残率也更高

  酒后驾车者大多存在侥幸心理。

  一项有关酒后驾车的公众调查显示,在上海、北京、广州三地943名受访者中,有11%左右的人认为“比较危险,但偶尔开车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12%的人认为“如果喝得不多,开车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更有近1%的人认为“无所谓,只要不被警察抓到就好”或“根本没问题”。

  正是这种“无所谓”、“没关系”的心态助长了冒险行为的发生。同样是该项调查显示,在非职业驾车者中,半数以上的人有过酒后驾车的行为,而且不少是屡屡发生,一年内超过十次以上的比例达到15%。

  酒后驾车的人,一旦出了车祸,伤势往往比较重,这是因为人在喝酒以后更容易受伤。据了解,在相同撞击强度下,喝了酒的大脑受伤更重。

  由于酒精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毒性作用,急性酒精中毒后的创伤性脑损伤病人在受伤前已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遇意外创伤事件,往往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或应急处置不当,与普通创伤性脑损伤相比,往往伤势较重。

  凡是喝了酒的总是比较麻烦,损伤重,而且酒精有扩张血管的作用,手术时不易止血。我们也注意到,创伤程度类似的创伤性脑损伤病人,伤前有饮酒史者,其死亡率和致残率也更高。

  为了遏制酒后驾车现象

  交警想出了很多办法

  一大队交警给辖区的各家单位写了一封公开信,信中讲了酒后驾车的危害,还列举了惨痛的实例,提醒各单位领导,从中吸取教训,协助交警做好安全行车工作,特别是在单位年终聚餐时,一定要互相提醒,不要酒后驾车。

  交警二大队专门办了一个“安全教育警示馆”,地点就设在珠矶附近的交运公司内。通过图片和录像等展示着各种交通事故,其中酒后驾车导致的事故占大多数。

  三大队管辖机场路的路段,队上的民警在巡逻时,如果感觉驾驶员有酒后驾车的嫌疑时,立即用酒精测试仪检查。前一时期,交警在常规检查中发现一个开长途客车的司机酒后驾车,民警都十分气愤:“这简直是在拿一车乘客的生命开玩笑!”

  酒后驾车要受严惩

  罚款扣分还要拘留吊销驾照

  1月5日,一名女驾驶员驾驶福美来在南通路与一辆轿车蹭剐,女司机竟然钻进对方的车里睡了,事故民警发一现,女司机神志不清,浑身酒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的标准,而且,她根本没有机动车驾照。

  这起酒后驾车的结果是,女司机被拘留10天、罚款2000元。并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由于醉酒驾车引起事故,保险公司对这起事故不予理赔。

  交警支队统计显示,从春节到二月二的一个月左右时间里,酒后驾车现象将是威胁交通安全的一个“季节性杀手”,这期间的饭局应酬特别多,单位年终酒会、朋友聚餐、结婚宴请,大家在一起难免要喝上几杯。[page]

  警方称,很多被查到有酒后驾驶行为的驾驶员往往辩解“知道自己的酒量,少喝点没问题”,而事实上,很多交通事故就是在这样的侥幸心理下发生了。当酒精进入胃肠壁后,就会迅速地吸收溶解于血液之中,饮酒后5分钟即可在血液中发现酒精,酒精被人体吸收,渗透到肌体各组织内部。当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5mg/100mL时,症状表现为精神兴奋、有飘然感,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酒精浓度达到15mg/100mL,会出现激动、吵闹等表现,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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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驾车五大危害

  一是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二是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三是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四是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五是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处罚酒后驾车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事故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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