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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危险驾驶罪缓刑有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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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快车小编听说过这样的话“喝杯白酒,交个朋友”“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现在交朋友都少不了饭局上的碰杯喝酒,出现了不少危险酒驾情形,酒驾其实不可小觑可能引发很大伤害,那么判危险驾驶罪缓刑有什么条件呢,想学习相关知识,请认真阅读下面的介绍吧。         

  一、危险驾驶罪能判缓刑吗

  答:当然可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本身就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一)、《刑法(修正八)》规定:在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修改后的刑法第133具体内容如下: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判危险驾驶罪缓刑有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中期或长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三、哪些情况下的危险驾驶不能判缓刑

  危险驾驶中出现以下10种情节不适用缓刑:

  1、有危险驾驶前科(三年内);

  2、有冲卡等不配合检查行为;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4、造成一人以上轻伤;

  5、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6、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7、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8、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9、严重超载驾驶的;

  10、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以上内容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 判危险驾驶罪缓刑有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认真阅读,相信大家都明白了吧。法律快车小编提醒大家请不要危险酒驾。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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