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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接电话撞死小夫妻 法院判赔7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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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5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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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接电话撞死小夫妻,法院判赔77万余元。“我当时只想着接电话了,迷迷糊糊的也没有注意到前面有人,撞倒了两个人,心里很害怕,很后悔喝酒!”庭审中,被告人张某在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时,心中充满了悔恨。

2009年6月27日晚上,张某喝完酒后,感觉自己还很清醒,也没多想就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上了路。在武进大道由西向东行驶途中,手机响了起来。张某把手机拿出来瞄了一眼,就想把车开到路边接电话。这时候,张某放缓车速,拿起电话,同时调转方向盘向非机动车道开去。就在这个时候,只听“咣当”一声,张某下意识地赶紧刹车。心里一惊酒似乎醒了一半,下车一看,骑着电瓶车的一男一女躺在血泊中。张某慌乱中,报完警后就迅速弃车逃离了现场。

逃走后,张某也不知道被撞倒的两个人是生是死,心里担惊受怕,陷入痛苦的思想挣扎中。经过一夜的考虑,次日凌晨,张某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这个时候才知道,经交警部门认定自己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被自己撞倒的两个人是夫妻,经过医院抢救无效后现已经死亡。感觉自己闯了大祸的张某在家人的帮助下,将18万元交到交警部门。据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方已收到8万元。

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称,死者双方父母均是失地农民,加上年纪已大,基本上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平时都是靠儿女抚养。虽然平时有一定的失地补偿,但钱太少根本不够家用和养老。陷入巨大悲痛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称,要求被告人张某赔偿除交强险之外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多达130多万元,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

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在驾车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造成二人死亡之后果,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肇事后逃逸,并应承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相应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鉴于其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本案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被告人张某赔偿除强制责任险以外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其要求被告人张某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因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故本院不予支持;其要求被告人张某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诉讼请求,经查不符合事实,本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判决,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告人张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被害人死亡所致的误工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7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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