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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种常见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9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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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交警严查非机动车及行人的交通行为规范,小编为你罗列出十种常见的非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2、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3、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4、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5、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6、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7、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8、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9、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违反的法律法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九条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二)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和机动车专用道路;(三)与相邻行驶的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车身宽度在一米以上的非机动车不得并行;(四)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行驶或者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五)不得在交叉路口的非机动车禁驶区内行驶或者停车;(六)设有转向灯的,在转弯、掉头前开启转向灯;(七)制动器失效的不得上道路行驶;(八)自行车不得搭载已满十二周岁的人员,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九)驾驶人力三轮车载人不得超过两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能附载一名陪护人员。

  10、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非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行驶的

  违反的法律法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九条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二)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和机动车专用道路;(三)与相邻行驶的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车身宽度在一米以上的非机动车不得并行;(四)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行驶或者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五)不得在交叉路口的非机动车禁驶区内行驶或者停车;(六)设有转向灯的,在转弯、掉头前开启转向灯;(七)制动器失效的不得上道路行驶;(八)自行车不得搭载已满十二周岁的人员,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九)驾驶人力三轮车载人不得超过两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能附载一名陪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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