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广州残疾人车非法营运最高可罚2000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3 23:06
人浏览

  为配合广州市交通疏导方案的实施,市交委、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残联等职能部门前日开始开展为期8天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违章整治行动。交通部门表示,驾残疾人车非法营运且情节严重者经查实最高罚款2000元。

  据统计,联合整治行动两天来,执法部门共处罚广州牌残疾人车违章24宗,非法营运3宗,暂扣非法车辆21辆。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站前路,不一会就查到8辆违规残疾人车和改装三轮车。一辆牌号为“03267”的残疾人车被拦下后,搭客的男子竟然当场收取了女乘客15元车费。交警部门以不按车道行驶对其罚款50元。

  记者发现,现场查到的搭客残疾人车,竟然有不少是本地合法车,而以往多是外地牌车或改装车。据了解,目前,广州共有4000多辆此类合法车辆,由车管所统一发牌。市残联2001年发布的《广州市残疾人专用车管理规定》规定,驾驶残疾人车不得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

  市交委有关人士表示,对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从事非法搭客、载货,证据确凿的由交通部门先行扣车处罚后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对无牌无证、非本市籍、已报失或注销,以及非残疾人租(借)用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一律由交警部门现场扣车。

法律快车交通事故栏目组温馨提示,以下内容或许对你有用: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解读、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也可以在栏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寻找相关知识。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