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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交委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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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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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交委《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的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的安排意见

  2005年春运自1月25日起至3月5日止,历时40天。据预测,我市春运期间客运量将达5855万人次,比去年增长17%。今年春节假日期间,探亲、访友、旅游客流增加较多,学生、民工流量较大,节日商品和重点物资运输任务繁重,春节运输组织工作十分艰巨。为圆满完成2005年春运任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2784号)要求和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现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春运组织工作

  2005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客为主,兼顾货运,安全有序,方便快捷”。

  为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领导,拟成立天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拟请黄兴国常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柴中达副秘书长及市交委黄侃、市公安局高恭赞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建委苏文利、市农委李瑞营、市商务委张怀亭、市教委王-Z、市市容委王宗涌、市劳动局孔长起、市民政局王崇喜、市工商局王禹、市市政局李爱国、市铁路集团张德生、天津铁路分局李冰久、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赵彦虎、市交通集团武岱、市邮政局陈实、市旅游局邹本有、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牟庆飞、国航天津分公司郑尚利、河北区政府赵玉良、河东区政府曹国安、红桥区政府马广智、塘沽区政府赖德斌、天津警备区郑伟、武警天津总队熊晋民以及市交委、民航天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和动态,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办公室设在市交委,办公地点在市交委运输处(和平区泰安道8号406室),邮编:300040,电话:23325728、23311362,夜间值班电话:28354895.

  河北、河东、红桥、塘沽四个区政府和有关运输部门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运输任务较大的区、县也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各自地区和部门春运工作。各运输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认真做好春运期间旅客和货物运输的组织工作,并要根据春运的规律和特点,及时掌握动态和信息,制定应急方案和应对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制定防治传染性疾病工作应急预案。各级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认真抓好抓实。各有关单位要把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春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领导要深入春运第一线,为职工送温暖,帮助解决具体困难,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二、科学安排运力,提高应变能力

  春运期间旅客流量较大,时间相对集中。各运输部门要充分考虑民工、学生以及假期旅游的客流需要,充分做好运力准备工作。要认真研究客流变化的规律,提前做好运量预测,科学安排运力。铁路、民航、公路、水运客运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和预案。春节期间,要增加中短途和旅游热线运力的投放。要搞好公路、铁路、水运、航空联运,发挥旅客联运综合服务作用。公路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港口、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客运枢纽与市内交通衔接疏运工作。对各运输单位所必需的煤、水、电、油、食品等物资,有关部门要优先保证供应。

  春运期间,运输部门在重点做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安排好保证节日市场供应的物资及煤炭、油品、粮食、化肥、出口产品运输。

  三、强化安全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在春运前要组织力量进行春运安全大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从运输安全的源头抓起,提前组织力量检查各类运输设施,确保车、船、飞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参加春运的设施装备要达到安全标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落实到位。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速、超时、超限、疲劳驾驶。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利用检测仪器对旅客携带物品进行检查,加大查堵力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加强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加大对公路客车超载的查处力度,对超过核载人数的客运车辆要进行严厉处罚,并对超载部分旅客坚决实行卸客转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由于春运期间客流集中,各有关部门要努力做好车站、码头、机场和运输工具的消毒和通风工作,配置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有效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四、加强治安整顿,营造良好环境

  公安、武警、铁路、交通、劳动等部门要重点做好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附近地区流动人员管理,严厉打击破坏运输治安秩序、危害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抢劫盗窃运输物资的违法犯罪活动,迅速查处扰乱运输治安秩序的案件,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客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努力创建良好的出行环境。

  五、提高服务质量,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各单位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运输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运输行业的广大职工要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推行以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为目标的管理,广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合理增设售票网点,延长预售票时间,开展客票联售,异地代售、往返联票等业务,为旅客购票和出行提供方便。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满意。

  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提供春运动态,发布车船航班安排、旅游景点状况、安全注意事项、劳动力市场需求等信息。要加强春运情况的正面宣传报道,弘扬正气,对严重不正之风予以曝光。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圆满完成2005年春运工作任务。

  天津市交通委员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春运期间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2784号)中关于春运期间各地需制定应急预案的要求,天津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2005年春运期限为1月25日至3月5日,共计40天。在此期间,铁路、民航、港口、长途客运和市内交通客运部门均应成立春运办公室和应急值班室。

  一、铁路部门,遇有车站、列车出现危及运输组织安全情况时,站、车负责人均应立即向分局春运办汇报,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遇到车站因能力不足出现客流积压时,分局春运办应立即向路局汇报,同时采取适当的缓解方案,包括:1.增开临时客车;2.请求路局增加预留车;3.对运能紧张方向的列车加挂车辆;4.采取分流措施。遇到列车因严重超员弹簧压死情况时,要坚决采取疏散旅客方案,不能开车,确保旅客列车安全。分局机关组织应急抢险队200人,提前培训,遇到情况随时上岗。

  二、港口部门,要认真查堵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加强对客滚船作业的监督、管理;对托运车辆严格检查,严禁“三超”(超员、超限、超速)车辆托运上船;遇到大风等特殊天气,在客轮无法正常开航的情况下,要提前采取措施,保证旅客安全转站,避免旅客滞留、压港情况发生。

  三、天津机场,在特殊情况下,严格执行不正常航班保障工作程序和备降保障工作程序,及时疏送和安排旅客的吃、住、转站等工作;为保证飞行安全提供可靠的服务保障系统。

  四、长途客运部门,根据今年各地民工较多的情况,安排车辆1800余部、备用车辆150余部,由市内7个长途汽车站有序安排,在安排运力的同时配合公路运管部门,严格控制超员现象,一旦发现超员,从重处罚并转载,转载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五、市内客运部门,根据春运期间乘客的流量,安排增加车辆;延长收车时间,缩短车辆之间间隔,保证乘客出行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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