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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范围的答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2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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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管〔1994〕189号)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你总队《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定义范围的请示》(闽交警安〔1994〕05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条道路定义中“等”字的含义仅为列举后煞尾,不包括列举未尽。
  此复

                199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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