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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两车并未直接碰撞 保险公司责任险照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26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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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了交通事故,但两车并未直接碰撞。驾驶员周先生却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周先生所投的保险公司,以事故不属第三者责任险为由拒绝理赔。昨天,滨湖区法院作出裁决,判令保险公司支付周先生保险赔偿金。

  今年5月,周先生驾驶着车辆通过马路时,一辆电瓶三轮车快速驶来,由于电瓶车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当,造成车辆翻车,车上2人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电瓶车驾驶员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周先生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之后,伤者起诉到法院要求周先生赔偿,法院判决周先生赔偿伤者23308元。但周先生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双方未发生接触拒绝理赔。

  滨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车辆虽然未发生碰撞,但是,周先生的行为与电瓶车翻车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因此周先生负有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当依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约定予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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