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开车才8天,为逃处罚连撞民警、路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26 19:49
人浏览

  刚开车8天的王某,在违章行车后因害怕被交警处罚,驾车将民警撞翻在地,接着逆向行驶一连撞伤2名骑车人、撞坏2辆轿车。昨天,王某被徐汇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违章,却因为新手不冷静处理,给自己带来了一场牢狱之灾。

  来自安徽的王某年仅29岁,今年3月他刚考出驾照。3月12日他购买了一辆苏籍牌照的轿车。3月20日17时左右,王某驾车行至宜山路、南丹路路口处时,因未看清民警指挥手势而违章行车,于是执勤民警马某示意他停车。王某在庭上回忆说,那瞬间,见民警要打开他的车门,他猜想或许还要揪他出来,觉得十分害怕,结果向左猛打了方向冲了出去。之后,他瞥见民警被碰倒在地,但自己没把车停下来,而是任由轿车滑到了逆向车道并继续行驶。在慌乱中相继撞伤2名骑车人,又分别碰撞了2辆轿车,随后他自己就消失在马路上。这次混乱冲撞导致3人受伤,2辆轿车损坏,而逃逸的王某次日在家中被抓获。

  王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王某拿驾照不足一个月,轿车买了才8天,新手加新车,再加上当时车上只有他一人,因此看到有警察示意其停车,一时慌乱才做出了错误行为,他自己并没有主观恶意。事发后,王某的家人已对多名被害人给予了赔偿。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在下班高峰时间,明知人车流量大,在民警两次示意停车后,仍驶入逆向的非机动车道,撞伤多人。在逃逸过程中,王有多次机会停车,可他却选择了逃逸,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记者看到王某此时低下了头。

  法院认为,鉴于王某自愿悔过,认罪态度良好,并在家人帮助下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所有损失,给予从轻处罚。

  记者认为,紧张往往源于底气不足。大多数驾校,往往只重视驾驶技术的学习,但马路是一个公共场所,会有很多突发状况,面对这些意外,只有理论知识的“本本族”往往手足无措,一旦突发状况超越了他们的理论界限,“本本族”就会做出不理性的行为。驾校是否应该考虑补上交通突发状况应急处理这一课。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