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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撞死人后 驾驶员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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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6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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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讯 一辆中型客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被拖出去100多米,客车司机害怕公安机关追究连夜逃逸,被撞者当场死亡。淄川交警大队成立专案组,民警连续作战,经过缜密调查,找到肇事车辆,3天后,司机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10月24日21:05,淄川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张博路淄川区昆仑镇陶瓷广场处,一辆客车撞倒一辆二轮摩托车后逃逸,摩托车驾驶员伤势严重。

  在现场,民警发现公路上躺着一名老年男子,该男子被随后赶到的120急救人员确认死亡,而与其相撞的肇事车辆已经逃逸。另外该男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被肇事逃逸的客车拖出了100多米,现场散落有两辆车肇事后留下的碎片。鉴于案情重大,值班民警立即向大队值班领导作了汇报,值班领导随即赶到现场指导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及调查,民警初步认定,死者黄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斜穿公路时被一辆沿张博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的中型客车撞倒致当场死亡,中型客车逃逸。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并提取到一个号码为鲁CCE×××的汽车号牌及一部分汽车上的白色碎片。通过车辆档案查询确认,该号牌为一辆白色“江铃全顺”中型客车的号牌,车主为淄博博山区白塔镇的刘某。

  民警立即赶到博山区白塔镇,在驻地派出所的配合下于次日凌晨找到了刘某的住所,通过对其亲属的询问得知,鲁C C E×××号车为刘某所有,刘某驾驶该车以运输为生,当天晚上同刘某失去了联系。

  10月25日早上,事故处理科召开案情分析会,将工作重心放在找人找车上,并成立“10·24”专案组。当日,一组民警赶到刘某家中进行抓捕工作,同时做其亲属工作,劝其尽快投案。另一组民警以肇事现场为中心,展开查找逃逸车辆的工作。10:38,事故科接到群众报警,在淄川区城南镇石谷村内,有人发现一辆无主白色中型普通客车,该车前大灯被撞坏。民警立即赶到群众举报地点,经现场痕迹及遗留碎片比对,确认该车即为肇事后逃逸的客车,随即将该车依法查扣。

  10月27日早上,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肇事逃逸驾驶员刘某到淄川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肇事逃逸的全部过程。据刘某供述,其在驾车肇事后,因为害怕公安机关追究,驾驶肇事的客车在现场没有停车便逃逸了,后来因为慌不择路,直至汽车跑不动了,才将该车丢弃后找地方躲了起来,后来见实在躲不过去了,加之肇事后精神压力过大,便投案,至此该案成功告破。

  10月27日,驾驶员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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