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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五环致7死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获刑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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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7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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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五环致7死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获刑6年半

  东五环特大交通事故案,受害人家属提出超过600万元的民事索赔。

  记者今天获悉,由这起重大车祸引发的民事索赔案已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2009年7月28日,刘平驾驶大货车驶入东五环路,后越过中心隔离护板,进入逆行车道,先后与正常行驶的普瑞维亚客车、三菱轿车和富康轿车相撞,造成7死1伤、4车严重损坏。

  经交管部门认定,刘平承担事故全责。后朝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平有期徒刑6年6个月。

  三菱轿车内死者和伤者的代理人、富康轿车内死者的代理人共索赔200余万元。被起诉的被告分别为山东平原县路翔物流运输公司、车主李某、司机刘平和保险公司。

  一位原告律师表示,不认可路翔公司与车主李某之间的挂靠关系,认为肇事车辆的实际车主就是该公司,该公司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对此,路翔公司代理人表示,交管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已经表明车主李某与该公司之间的挂靠关系。

  李某的代理人则称,车祸的发生是刘平违章驾车引起的。事发后,李某已经先行赔偿了7万多元。他家已陷入经济困境,甚至居住的房子已经被查封了。

  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则表示,愿意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结束后,富康车内死者的哥哥郭先生表示,目前富康车还停在停车场内,每天停车费就要50元左右。如今将近一年过去,停车费用由谁来出,目前还是问题。

  郭先生表示应追究山东平原县路翔物流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此前,被撞的普瑞维亚车5名死者的家属及车主集体提起的民事索赔案已经开过庭,6人共索赔440万余元。

  据了解,因为担心山东平原县路翔物流运输公司逃避法律义务,受害人一方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进行了保全的22辆挂靠货车中包括刘平所驾驶的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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