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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车事故5人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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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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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虎门交警大队通报称,今年以来,该镇共发生自行车交通事故31宗,造成5人死亡,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200元。

  虎门镇“治摩”后,以自行车代步的人越来越多,由于道路建设不够完善,没有专门的自行车道,以及一部分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低下,驾驶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冲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时有出现,再加上一部分人利用自行车从事非法营运,相互争抢客源,在道路上横冲直撞等诸多原因,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

  为防范自行车交通事故,虎门交警大队印制了一万多份宣传资料向自行车驾驶人发放,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虎门镇也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了20多名执法人员组成整治自行车行驶秩序专业队,每天上路查处自行车违法行为,至今已查处自行车违法行为1800多宗。

  刘某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被轿车撞伤。近日虎门交警作出认定,刘某也要为此次事故承担次要责任。

  刘某骑着一辆自行车从虎门金色家园行驶到永勤工业区路段向左转弯时,与一辆左转弯的小客车相撞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虎门交警大队调查取证得知,机动车主的安全技术不合格,对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应负主要责任。而刘某驾驶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其过错是导致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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