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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180名驾驶员旁听全市醉驾入刑第一案宣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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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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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9日上午,房山支队会同区安办,组织全区乡镇安办主任和社会单位、专业运输单位代表180余人,旁听了我市“醉驾入刑”第一案公开宣判大会。
  5月2日0时10分,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司机郭术东驾驶小客车行至房山区京周路碧桂园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经抽血检验,其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3.2毫克,属醉酒驾车。经法院审理,认定郭术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郭术东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公判会使到场的180余名司机代表深受教育,大家表示一定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约束自己的驾驶行为,杜绝酒后驾车、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文明交通,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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