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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车主醉驾被判拘役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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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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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一杯啤酒又休息了5个小时,以为这样就不会酒精检测超标,以为这样就不是酒后驾驶,被告人戴某某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了沉重的代价。7月4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龙岗区首例醉驾案被告人戴某某危险驾驶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戴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1年5月12日17时许,被告人戴某某与其同学在深圳市爱华市场旁边的小排挡吃饭、喝酒,之后戴某某一人驾驶车牌为粤B296QY的小轿车行驶至南坪快速南平检查站路段时追尾撞到车牌为粤B489NZ的小轿车后发生侧翻,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鉴定,被告人戴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93.6毫克/100毫升。案发后,据被告人戴某某交代,当晚以为自己只喝了一杯啤酒,又休息了5个小时,酒精检测应该不会超标,开车也应该不会有问题,酒精检测超标的鉴定结论让他感到十分的意外。

  被刑事拘留后,戴某某才得知,原来那天晚上,他的同学和他开了个小玩笑,悄悄的在他的那杯啤酒中加了一小杯洋酒。

  延伸阅读:交通肇事   交通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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