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上海交通违法逾期不处理或被限制上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6 11:34
人浏览

  昨天,上海市人大赴市公安局开展修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记者获悉,上海将修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法逾期不处理或被限制上路。

  修订条例破解执法瓶颈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陈臻在介绍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最新情况时表示,上海对于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重罚,立法律规矩,截至5月16日,上海市共查处10大类违法行为364.5万余起,同比增加329.9%。进入5月份以来,日均查处量达11.7万起,同比增加605.3%。据市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97%的受访群众支持大整治工作,78%的受访群众认为大整治工作有成效。

  结合交通大整治行动执法实践和前期立法调研,公安部门建议通过条例修订来破解执法瓶颈问题。相关负责人坦言,涉及乱停车、乱变道、乱占道的部分行为,目前仅能处200元以下罚款,不计分,违法成本过低,导致部分违法行为人有恃无恐、屡次违法。对此,在条例修订草案中提出,对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出现一定次数上述违法行为的,暂扣驾驶证。

  据市法制办主任吴偕林介绍,《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初稿目前已经形成。道路交通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确立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协调发展,注重依法管理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加强综合管理,严格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增加交通影响评价条款

  日前,上海公布了53辆动态交通违法达到百起以上且未处理的车辆信息。在交通大整治开展前,上海市有5起以上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的机动车达10万余辆,少数机动车逾期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超过300起,但对相关车辆和驾驶人缺乏刚性处罚手段,车辆仍可上路行驶。对此,条例修订草案初稿中提出,对违法逾期不处理达到一定次数的,分情形暂扣驾驶证或行驶证,限制驾驶人驾驶资格、限制车辆上路行驶。

  此外,对较严重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罚执行难的情况,修订草案提出,可暂扣车辆以确保处罚决定执行到位。对老年代步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非标通行工具”是否应限制上路,以及交通执法管理辅助力量权限等问题,条例修订草案也分别予以明确。

  目前对重大项目建设开展道路交通影响评价的作用日益凸显,但尚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如普陀环球港、闵行龙之梦、古北家乐福等项目在规划设计时对交通影响考虑不足,导致建成后对周边道路交通产生影响。对此,条例修订草案中提出,应当增加交通影响评价的专门条款,明确其地位作用。

  根据计划,这部法规的修订草案将于6月中旬完成预转正程序,力争于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一审。

  (原标题:交通违法逾期不处理或被限制上路)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