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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遗症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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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很多受害人在接受治疗之后,可能还会产生一定的后遗症状,此时,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还有后遗症鉴定表,向肇事人和保险公司进行索要赔偿。

  案例

  小邓驾驶货车与老陈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老陈受伤,小邓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2万元。后老陈因拆除骨固定物再住院,出院后鉴定为车祸后遗症构成十级伤残。

  老陈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伤残赔偿金、鉴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7万元,超出保险限额部分让小邓承担。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老陈伤残赔偿金2.8万元、鉴定费600元。

  法官解析

  老陈与小邓开始达成的调解协议中,并未包括残疾赔偿金、鉴定费项目,因而老陈的这两项诉讼请求法院理应支持;而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在原调解协议中已经约定且已赔付,不能再次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假设因交通事故引起后遗症,可再申请鉴定,然后根据伤残鉴定的具体情形要求赔偿。

  相关法律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其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加上因继续治疗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理应给以赔偿。

  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Ps:后续治疗费指的是对损伤治疗后,留下后遗功能障碍所需二次治疗的费用或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所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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