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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1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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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会给自己带来很多的麻烦,如果实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被算作工伤的,这个时候赔偿的时候就要加上误工费了。那么大家知道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明

  1、算误工费需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下班时出事故如果是必要时间必经路段的话可以认定工伤

  3、虽是同等责任,但交通强制险规定,医药费1万元都由对方承担(超过才按责任分的),误工费也属强制险限额内赔偿。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交通事故经常会造成人员伤亡,因此会耽误正常的工作,这个时候就要赔偿误工费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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