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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9月5日起自行协商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30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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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了解到,我市将于9月5日起正式贯彻实施《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今后,轻微交通事故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中凉亭、三里庵两个“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于同日启用,交巡警部门以及在常开展车险业务的14家保险公司均派人进驻,三日内可完成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的“一站式”服务。

  七成事故可自行协商处理

  据介绍,我市现有汽车23万辆,市区日均发生机动车相互碰蹭、擦刮等轻微交通事故500余起,其中由交巡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轻微交通事故200余起。事实上,约有85%的交通事故适用于简易处理程序,70%以上的交通事故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办法》实施后,早上6时至夜间21时,发生在本市市区(包括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戚墅堰区、武进区)范围内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必须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轻微财产损失是指造成单方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或者非机动车损坏的,或者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灯外表件等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在事实基本清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下列五种情形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十六种行为一方负全责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全部责任:(一)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二)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三)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四)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五)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六)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七)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八)前车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九)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十)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十一)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十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十三)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十四)车辆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十五)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或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的。(十六)机动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如何自行协商处理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迅速撤离现场,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各方互相核实车辆检验标志和交强险标志,采用摄像、拍照或者文字记录等方式固定事故损失证据,及时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共同核对并签名后各持一份,于24小时内一起驾车到常州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保险公司在收到当事人材料齐全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轻微事故当事人的赔付工作。

  在夜间21时至次日凌晨6时,或者在外省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迅速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立即向车辆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办理理赔手续,或者向交巡警部门报警,等候民警处理。

  目前交巡警部门已将印制的《记录书》发放至保险公司和车管所窗口、市区各岗亭,以及出租车公司等单位。驾驶员也可在常州信息港网站下载,并随车携带。《记录书》可复印使用,自行协商处理时当事人各自保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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