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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司机醉驾处罚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3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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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在道路上醉驾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校车司机是一个很重要的职位,行驶安全至关重要,那么校车司机醉驾处罚流程是什么?醉驾的判定标准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校车司机醉驾处罚流程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罚金5000,数额参照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也就是说,是不可能在开营运车辆了,校车是更不可能的,因为不可能达到校车准驾许可了。

  二、醉驾的判定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三、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判处6个月以内的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校车司机醉驾处罚流程”等法律知识。相信大家对于校车司机醉驾处罚流程应该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从上文中得知,司机在道路醉酒驾驶校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要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能获得驾驶证,也更加不可能再开校车了,所以司机同志们需谨慎驾驶,不要酒驾更不能醉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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