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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8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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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汽车的价格并不高,各个价位的汽车都有,大家购买汽车门槛还是比较低的。很多人为了便于自己的出行就购买了汽车,但在行驶过程中如果不幸遇到了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六)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二、交通事故的法律含义是什么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三、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现在我国对于交通管制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还是比较规范、系统的,希望大家在出行的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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