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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9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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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型的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发生这种情况后我们可以报警让交警处理。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交通事故认定书能重新认定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二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三十三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有关当事人。

  第三十四条 县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有专人负责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工作。

  第三十五条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有效期

  1、作出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2、不服救济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能重新认定吗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应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原件,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综上所述,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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