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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7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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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自己的车子。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总是会有一些粗心的人因为各种原因出现交通事故。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是怎样的”这一问题进行介绍。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是怎样的

  伤残等级鉴定是等受伤者出院伤情稳定后申请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的,以下是做出伤残等级的鉴定的参考标准:

  一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三级以下);

  4、截瘫(肌力二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三十四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三级伤残,一直到十级伤残。关于十级伤残: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三、交通事故处理

  1、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

  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2、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在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

  以上就是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是怎样的”这一个问题进行的全部介绍。首先,小编介绍的是一级、二级和最后十级伤残的认定。然后,小编介绍了在交通事故中如何确定双方责任。最后,小编还介绍了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感谢您的阅读,希望您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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