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醉酒驾驶撞死清洁工“马路杀手”领刑两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04 11:44
人浏览

  来源:中国法院网  

   既无驾驶证且又喝得醉醺醺,还骑摩托车上路,整个就是一“马路杀手”。日前,安徽省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斌(化名)有期徒刑二年。

   2009年9月26日16时,张斌醉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顺着蚌埠市燕山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隆兴炒货场大门西侧时,车辆前部撞到由西向东清扫道路的清洁工赵某,造成赵某受伤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赵某于10月8日死亡。酒精检测检验报告显示张斌为醉酒状态,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斌负全责。

   蚌山区院经审理认为:张斌违反国家道路安全法规,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惩处。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