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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认定全责事故并不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8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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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微交通事故认定全责事故并不难

  什么叫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什么是未按照规定让行的情况?一位出租车司机刘师傅说,像这样的情况他也搞不懂,更别说那些刚学会开车的新手。确实,很多司机都看过《办法》,但是如此宽泛的概念,着实司机犯了难。

  对此,贵阳市交警支队特别对这两种认定的事故全责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划定了具体的框架。

  其中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包括以下5种情况:闯红灯;违法掉头;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未按规定让行的情况,则比较复杂,包括26种情况。不过也都比较常见:

  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的一方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在可以作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作转弯的辆;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车辆;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车辆有会车可能但是强行超车;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超车;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进入主路内的车先行,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借道进出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的,妨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进出环形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车辆先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

  另外还有出现以下六种情况的当事人也将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六种情况包括:事故责任人一方逃逸;货车货物散落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载物超宽的部分挂撞其他车辆;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方右侧超越的;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据介绍,司机在驾车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出现上述37种交通事故情形加上追尾、逆行、倒车、停车时未挂低速挡、未拉驻车制动,导致车辆滑行、开关车门等5种事故情况,就可以认定为对方全责,如果双方也都同时出现这样的情况,则认定为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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