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出租车司机多拉快跑连撞两车致人死亡被判2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4 16:01
人浏览
为了能将乘客尽快拉到目的地腾出时间多做生意,的士司机违反交通规定高速行驶、强行超车,结果连撞两车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11月5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出租车司机被告人谷新杰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07年5月11日13时许,谷新杰驾驶出租车拉着两名乘客前往某地。为了赶时间再多做生意,谷新杰一路高速,见车就超。当行至S103线269km处时,谷新杰强行超车,遇到相对方向翟某驾驶的面包车,后两车相撞。随后,谷新杰驾驶的出租车又撞到相对方向开来的翟某某驾驶的第三辆面包车,造成三车受损,出租车上的乘客谢某、李某及第三辆面包车乘坐人李某某、许某、朱某、蒋某受伤,该面包车驾驶员翟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谷新杰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谷新杰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谷新杰认罪,案发后主动报警,接受司法机关处理,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