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发生事故后,我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06 20:11
人浏览

  有网友咨询:2010年10月2日,我的骑车子被撞了 ,住院十几天,花了18000多元。交警处理后出了责任认定书,对方付全责,但是对方迟迟不赔偿,现在还联系不上了。我能把对方的保险公司作为第一被告,直接拿到赔偿吗?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对方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对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法律赋予你的赔偿权,所以,你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