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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申请鉴定的时间在什么时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8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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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任何事情都要注意时间的规定,超过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就可能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生了交通事故也是如此,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交通事故申请鉴定的时间在什么时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申请鉴定的时间在什么时候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二、做交通事故伤残认定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交通事故申请鉴定的时间在什么时候?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接受治疗结束后1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请重新评定,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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