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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0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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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上海市统计局 2011-1-25发布的相关信息,2011年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4278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1838(2011新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746(2011新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099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9804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60周岁 及以下

  636760(2011新标准)

  61—75周岁

  31838×年限(2011新标准)

  75周岁以上

  159190(2011新标准)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

  60周岁 及以下

  274920(2011新标准)

  61—75周岁

  13746×年限(2011新标准)

  75周岁以上

  68730(2011新标准)

  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20992×年限

  农村居民

  9804×年限

  丧葬费

  21394

  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

  31838×年限×伤残等级系数(2011新标准)

  农村居民

  13746×年限×伤残等级系数(2011新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天

  营养费

  20~40×天

  住宿费

  60×天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事故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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