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两轮车撞三轮车 交通事故获缓刑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4 03:34
人浏览

  9月2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田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1年2月6日21时20分,在新野县溧河铺至高庙公路交界牌西20米处,田磊驾驶豫R7X881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与从公路南停着三轮车上下来的驾驶员庞随发生碰撞,造成庞随当场死亡、田磊受伤、二轮摩托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经认定,田磊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庞随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2011年2月13日,田磊和庞随亲属以135000元达成民事赔偿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磊驾驶机动车辆,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使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田磊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各项经济损失,在量刑时可酌情予以考虑。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延伸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计算方法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