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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仲裁委仲裁员聘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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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6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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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将于2011年3月重新聘任仲裁员。
  有意申请成为仲裁员的人士,请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
  仲裁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有意担任仲裁员的人士,请填写好登记表后于2011年3月10日前回传至该会邮箱,逾期将不再接收。
  对符合条件的由该会审议通过后,发给聘书,列入仲裁员名册。
  办公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7号楼7楼703室
  联系电话:0311-8668735886688404
  邮箱:sjzzcwy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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