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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七成仲裁案涉房 购房合同纠纷占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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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6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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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贵阳仲裁委获悉,2010年贵阳仲裁委受理各类仲裁案件308件,受案数同比上升7.32%,涉案标的5.4亿元,同比增长10.2%,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涉及房地产的案件占到了案件总数的七成以上。
  近年来,房地产纠纷在仲裁案件中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一方面说明购房者消费维权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房地产市场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2010年商品房买卖合同仲裁纠纷仍然集中体现在逾期交房、逾期办理产权证、房屋质量问题等方面。据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依然是贵阳仲裁案件的热点,去年全年达到181件,占受案总数的58.77%,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29件,占受案总数的9.42%,此外涉及房地产方面的还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占到涉案总数的4.22%。
  据介绍,近年来仲裁已成为越来越多贵阳市民在面临房地产纠纷时选择的快捷解决方式之一,尤其是仲裁具有专家办案、高效快捷、公正专业等优势,更容易为争议双方所接受。去年贵阳仲裁调解结案的合同纠纷出现大幅度增长,调解结案的方式已被越来越多的案件当事人所接受。
  贵阳仲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近两年仲案委解决的房产纠纷来看,房产交易双方对合同的忽视或把握不准确是造成纠纷的根源,因此在房产消费中交易双方应充分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从而从根源上规避纠纷的产生。专家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将以下几项内容约定清楚:房屋的交付条件及违约责任;产权证的办理时限以及违约责任;小区配套设施的交付指标以及具体的交付时间;开发商的广告承诺在必要时应以附加条款的形式写入合同等。特别是一些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现的开发商和购房者所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对等的情况,购房者应予以相应重视。(记者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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