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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持久战” 仲裁“轻”解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27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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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小区部分业主认为物业“服务质量有问题”,就以长期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抗议,双方僵持不下……近日,这一僵持几年的纠纷案件在当地仲裁委顺利得到解决——在物业管理专家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日前,某物业公司因欠缴物业费纠纷将两业主告上了仲裁庭。立案时,工作人员了解到:该物业公司与个别业主之间因历史遗留、服务质量等问题产生矛盾,并逐步激化,业主以长期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与物业公司展开“持久战”,物业公司无奈提起仲裁。

  由于纠纷标的额很小,双方当事人均未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如果单从快捷处置案件来说,像这样事实非常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完全可以组成独任仲裁庭在短时间内裁决结案。但考虑到该纠纷形成的特殊背景,以及裁决结案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认为只有通过调解结案,才能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了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块“心病”。为此,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当地市物管办负责人和大学教授一同组成合议仲裁庭审理本案。

  在充分了解纠纷事实的基础上,仲裁员凭借自身的专业优势,从法律层面和物业管理工作的角度,耐心细致地进行了调解。小区业主对拒交物业管理费的违约行为有了正确的认识,物业公司也作出了让步,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小区业主自觉履行了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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