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串通投标罪经典案例分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0 21:07
人浏览

  串通投标行为是招投标者利益驱使的非法行为,这不仅损害了其他招标者的合法利益,也极大地扰乱了市场秩序,事其他竞标者对招标失去信心,不利于提高经济市场的竞争力,也不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串通投标罪经典案例分析,具体了解下对于串通投标罪如何认定处罚的。

  一、串通投标罪经典案例

  【被告人】:

  钟某,男,43岁,大专文化,案发前系北京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因涉嫌犯串通投标罪于2017年7月13日被羁押,同年7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

  【检察院指控】:

  2  015年9月至11月间,被告人钟某在北京市昌平区北京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内,利用其担任北京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XX小区项目经理的便利,在XX小区4号公寓楼精装修工程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劳务公司的过程中,与三家投标单位互相串通,使得其本人实际控制的北京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4748918.3元中标。被告人钟某于2017年7月13日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钟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串通投标罪追究刑事责任,提请依法惩处。

  【事实认定】:

  上述事实,被告人钟某在开庭审理中并无异议,且有证人张某1、韩某、张某2、刘某1、刘某2、刘某3、刘某4、刘某5、任某、陈某、杨某、朱某、金某、焦某等人的证言,辨认笔录,公安机关出具的破案报告及到案经过,调取证据清单,接受证据清单,营业执照,任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表,买卖合同,供货清单,装饰清单,项目借款单,中标通知书,劳务维修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委托采购工程协议书,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交易流水等手续,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北京XX项目内部经营管理办法等书证,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在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钟某犯串通投标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辩护人关于被告人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关于被告人钟某串通投标行为不存在质量问题,没有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意见,因被告人的行为违背了公平公正竞争原则,严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损害了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该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依法应予惩处,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庭审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应予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钟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二、串通投标罪经典案例分析

  本罪属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实施了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采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标的;多次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的;给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串通投标罪经典案例分析,串通投标罪的认定,判决的刑期都是看犯罪的构成要件是否成立,犯罪的情节是否严重,主要的认定点是串通行为是否存在,情节是否严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墨宸)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