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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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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0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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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09 生效日期: 2004-04-09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04年4月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以附修改意见的方式批准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审查修改意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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