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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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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4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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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对我国的人口并没有作出相关的限制,而是全面放开生育,导致我国的人口一度呈爆炸性增长,国家在七十年代才开始注意到出生率的问题,遂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广西计划生育条例

  一、广西计划生育条例

  (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二、实施计划生育有哪些困难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集中表现为:一是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中国的低生育水平是在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群众文化水平不够高的情况下,主要依靠行政制约手段实现的,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距离,低生育水平存在着反弹的压力。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生育率降低,但是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生育水平还比较高,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还很大,不少贫困地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三是总体工作水平还不够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四是计划生育队伍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不少地方仍然主要依靠行政强制来推动工作;面对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不会服务、服不好务的现象比较普遍,优质服务的观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不少地方的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干部存在着盲目乐观、消极畏难的情绪。

  由于以上这些问题是当前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最大障碍,因此,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的工作。计生工作仍然存在许多挑战不可盲目乐观。

  三、为什么要实施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政策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评价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应有这几个立足点:

  其一,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成就大,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统计显示,我国人口出生率由1970年的33.4‰下降到2012年的12.1‰,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0年的25.8‰下降到2012年的4.95‰,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妇女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下降到2012年的1.5至1.6,达到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1970年我国出生人口2739万人,净增2321万人,2012年出生人口1635万人,净增669万人。

  其二,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其三,计划生育并不单兵突进,还与优生优育齐头并进。

  此外,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世界70亿人口日推迟了5年,为其他发展中国家解决人口与发展问题作出了表率,树立了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这一点不容忽视。

  有人口学家认为,放开“单独”家庭生二胎,是中国生育政策调整的“一小步”,对中国人口增长的影响并不大,但具有风向标的意义。从根本上说,还是要还“计划生育”的本来面目,让它真正变成“家庭的计划”,让家庭和个人享有生育决定权。不管怎么调整,其落点都应该是尊重和保障国民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广西推出计划生育的条例是结合了当地的人口和生育情况制定了符合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有助于当地适应计划生育的政策,自其实施以来根据实际情况也作出了修改。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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