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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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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证明涉及到小孩以后的入户、上学等,因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凭证。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有哪些?没有计生证明怎么办?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有哪些

  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有: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二、没有计生证明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参照国务院下发的8类无户口人员补录户口的规定来办理子女的户口(和计生服务证没关系的):

  1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综上所述,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有:《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节育证明。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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