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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超生被征32万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怎么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4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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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超生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一直以来都存在的政策,但日前,广州一对夫妻因此前已生育两个孩子,在生下第三个孩子后卫健局决定对夫妻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合计近32万元的新闻引起了大家的关注。那么,夫妻超生被征32万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怎么征?请继续阅读以下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相关资讯,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一、夫妻超生被征32万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怎么征?

  2017年4月,王某发现自己意外怀孕,因已经生育了一儿一女,她和丈夫原计划将胎儿流产,但最后二人还是决定将孩子生下来。

  2019年1月10日,当地卫生健康局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显示,王芳夫妻于2018年1月23日违反计划生育,属城镇居民超生第一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每人应缴纳社会抚养费158799元,夫妻二人合计近32万元。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载明,该院于2019年9月9日裁定,准予对该征收决定强制执行。

  但据王某叙述,现在一家七口人的生活都依靠丈夫刘某一个人的工资维持,家中老人罹患癌症,第二个孩子因无钱缴纳学费仍无法去上幼儿园,此时被强制执行冻结财产,32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已将他们家的生活逼上绝境。

  二、社会抚养费怎么征?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由于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夫妻超生被征32万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怎么征?的相关内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结合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的参考基本标准的,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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