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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6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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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许多企业如雨后春笋,许多学医者或者创业人员想拥有自己的门店,并且大家都知道想办理自己想要的药店并不是那么的容易,问题来了,那么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呢?办理的证件很多有繁琐的过程,大家不用担心,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往下看。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许多企业如雨后春笋,许多学医者或者创业人员想拥有自己的门店,并且大家都知道想办理自己想要的药店并不是那么的容易,问题来了,那么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呢?办理的证件很多有繁琐的过程,大家不用担心,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往下看。

  一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我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由此可见,医药经营不同于其他行业,不仅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还需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下发相关证书。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二、开药店需要达到的相关条件

  当做完相关手续之后,相关部门检查如何通过?需要达到一下条件: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单体药店或连锁加盟店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连锁直营店质量负责人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并不得注册;

  3、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4.药品经营面积须60㎡以上,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须80㎡以上并配备中药师或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三、药监局GSP认定

  国家对于医药方面的非常重视,专门设定了一个监督机构药监局。从2019年12月1日起,不再受理药品GMP、GSP认证相关事项,2019年12月1日前,根据《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已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其相应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的(证书有效期在2020年6月1日前),企业可申请药品GMP认证。企业申请后应能随时接受认证现杨检查,已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车间或有重大变更的,可在12月1日前申请认证强化动态监管,取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时对GMP、GSP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除以上上证件和要求,经营人员所需证件:执业药师(中或西药)资格证、上岗证、健康证、毕业证。由此可知,完善了开药店的相关手续以及条件后,药监局的认定也是相当重要。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知识。可知对于从事医药行业的人员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一个合格的药店需要达到国家开药店的要求,配合相关工作人员的取证与调查,定期的自我检查,完备的相关条件和手续都是缺一不可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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