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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工资就没了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3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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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也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这些都属于自动离职的范围,那么自动离职的工资还能拿到吗?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自动离职工资就没了吗

  自动离职不会扣除劳动者上月的工资,但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非法扣完劳动者当月的工资是属于违法行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与自离的区别

  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劳动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自动离职的联系。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1、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2、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三、自动离职可以领取事业保险金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而“自离”是自动离职而非在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所以自离是不能领取事业保险金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自动离职工资就没了吗的相关知识,自动离职不会扣除劳动者上月的工资,但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非法扣完劳动者当月的工资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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